■ 社会事业局
1、管理和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区内文化、体育事业规划,办理区内文化、体育经营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
2、负责区内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负责对直属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负责区内卫生工作。制定区内卫生事业总体规划,组织和指导区内疾病预防和控制,检查、督促区内卫生机构、医技人员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负责区内医药市场、爱国卫生、食品卫生等管理和有关执法工作。
4、负责区内民政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办理区内职工、居民结婚、离婚、生育、独子证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教工作。
5、负责区内的双拥工作;协调管理区内交通、市场、司法等有关工作。
6、负责管理区内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乡(镇)基层组织建设及乡镇企业发展。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