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劳动局(工委组织部)
1、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培训教育和各项党内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工委、管委会管理所属单位的干部培养、考察、任免、交流、招聘工作。
3、负责开发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承办人事调配、奖惩、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干部统计工作。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开发区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报批工作。
6、负责开发区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劳动工资管理、职业培训、劳动仲裁和劳动执法年审工作。
8、负责开发区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和管理工作。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劳动就业与人才交流中心
1、负责开发区劳动就业和人才管理工作,组织人才和劳动就业培训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
3、承办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置工作。
4、完成人事劳动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 社会保障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管理和运营。
3、负责全区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的计划、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对各种社保基金进行审核、会计核算及各基金专户的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和会计报表。
5、负责全区参保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工作。
6、完成人事劳动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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