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事业局
1、管理和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区内文化、体育事业规划,办理区内文化、体育经营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
2、负责区内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负责对直属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负责区内卫生工作。制定区内卫生事业总体规划,组织和指导区内疾病预防和控制,检查、督促区内卫生机构、医技人员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负责区内医药市场、爱国卫生、食品卫生等管理和有关执法工作。
4、负责区内民政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办理区内职工、居民结婚、离婚、生育、独子证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教工作。
5、负责区内的双拥工作;协调管理区内交通、市场、司法等有关工作。
6、负责管理区内广播电视事业,指导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乡(镇)基层组织建设及乡镇企业发展。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承办开发区社会管理的具体事务,负责社区服务工作。
2、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受理区内职工、居民结婚、离婚、生育、独子证的申请、登记及报批工作。
3、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和爱国卫生等活动。
4、完成社会事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 卫生监督中队
1、实施卫生监督规划,对卫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卫生许可和职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和报批工作。
2、开展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检结果;对有关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执行处理决定。
3、负责受理相关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5、根据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新、扩、改建、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
6、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1、负责区内的食品卫生检验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控。
2、负责区内的计划、强化免疫。
3、负责区内的工业卫生、核防护和职业病防治。
4、协调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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