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接收应届大中专生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接收应届毕业的大中专生的企事业单位,应在每年12月至次年的三月前向人事劳动局上报应届生的需求计划
⑵ 事业与应届的大中专生签订<<全国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报人事劳动部门签章认可
⑶ 按计划分配的大中专生持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到人事劳动局报到
⑷ 接收单位凭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开具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行政介绍信>>及相关材料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有关落户手续
2、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4、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5、联系电话:0871-7275009
(三) 硕士以上毕业生、出国留学生进区择业落户报到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未落实单位的硕士以上毕业生向人事劳动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及落户申请,并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应届分配的硕士生应提供<<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⑵ 留学生应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包包括研究论文、科技成果),国内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⑶ 经人事劳动局审批后,凭《引进人才审批表》及《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户口有关手续;
2、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4、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5、联系电话:0871-7275009
(四) 新注册企业的工资办理
1、办理程序:
⑴ 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国税或地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公司本年度的用工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④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一份;
⑤开户银行购买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⑵ 我局审核,并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上签署意见
⑶ 报市统计局、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盖章;
⑷ 购买<<劳动工资统计台帐>>,领取有关报表
2、收费标准:<<劳动工资台帐>> 每本5元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09
(五) 因公出国(境)审查的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派遣单位向党工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委托报告,同时附以下相关资料:
①组团通知或外方邀请函及译文复印件
②市政府的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表(B)表
③人事档案不在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原工作单位出具其政治表现材料
⑵ 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初次出国人员)一式三份
⑶ 组织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党工委领导审批
⑷ 出具审查批件或备案表
2、收费标准: 每人次120元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09
(六) 基层党组织审批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向开发区党工委提交材料:
①企业党员现状报告;
②党员花名册;
③要求成立党支部(总支)请示;
⑵ 经批准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工委组织部派人参加。
⑶ 选举产生后的委员会向党工委上报各委员分工的请示。
⑷ 党工委召开工委会议研究审核,予以批复。(党员 3至 30人的批准成立党支部;30人至 100人的,批准成立党总支;100人以上的,批准成立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3人的,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党支部)。
2、服务承诺:经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的党组织成立事项,一般情况下,在5日内完成办文程序送工委办公室下发.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组织部
6、联系电话:0871-7275634
(七) 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服务对象:调进调出开发区的党员;
2、办理程序:本人直接到开发区组织部转进(出)党组织关系.调入,党工委根据党员调入单位分到基层支部;区内调动,由支部互相接转;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3、需备材料:由党组织部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4、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5、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6、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组织部
7、联系电话:0871-7275634
(八) 基层团组织设置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向团工委提交材料
① 企业青年、团员现状报告;
② 团员花名册;
③ 单位申请;
⑵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团工委列席;
⑶ 选举产生后的委员会向团工委提交两份正式文件:
① 正式成立基层团组织的请示;
② 企业党组织或企业领导同意成立团组织及同意委员分工情况的正式文件;
⑷ 团工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审核,予以批复。(团员 3至 30人的,批准设置团支部;30人至 100人的,批准设置团总支;100人以上的,批准设置团基层委员会;团员不足3人的,团工委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团支部)。
2、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4、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组织部
5、联系电话:0871-7275634
(九) 团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服务对象:调进调出开发区的共青团员;
2、办理程序:本人直接到开发区团工委转进(出)团组织关系。调入,团工委根据团员调入单位分到基层支部;区内调动,由支部互相接转;团工委备案。
3、需备材料: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4、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5、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办公室;
6、服务部门:共青团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7、联系电话:0871-7275634
(十)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 申报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大中专毕业生):
1、办理程序:
⑴ 由用人单位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⑵ 经人事劳动局审核后,十五天内批复;
⑶ 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⑷ 下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
(二)申报评审初、中、高职专业技术职务:
1、办理程序:
⑴ 专业技术人员须报如下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表(初、中职一式两份,高职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外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各1份)、学术论文(主论文2份)、译文及原文;
⑵ 申报材料经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审核后,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后,转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委会
⑶ 到有关部门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4、受理部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劳动局
5、联系电话:0871-7275009
(十一) 社会保险
1、经开区社保局承办的社会保险项目
⑴ 养老保险
⑵ 工伤保险
⑶ 生育保险
2、经开区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均属实施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
3、经开区企业初次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企业到官渡社保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出示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企事业单位携带劳动部门当年换发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合格证》。
第二步,到开发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及核定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经鉴证的职工劳动合同书、上月职工工资原始发放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半寸正面免冠照二张。
第三步,到开发区地税局缴费。
4、企业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缴纳标准
(1)养老保险:2001年度,企业缴纳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7%,个人缴纳上年本人工资总额的6%;从业人员月均缴费工资低于760元 60%的,以 456元为基数缴纳。今后各项缴费依据指标及费率标准发生变更,以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下达文件为准。
(2) 工伤保险:企业按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金缴费工资的0.5%-1.3%统一缴纳。
(3) 生育保险:企业按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金缴费工资的0.9%计算和提取,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程序
(1) 劳资双方因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须持双方解除合同协议书到社保局办理增减核定 社保局将该职工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封存,待该职工再就业后,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2) 在省内转移时,只转养老院保险关系,不转基金。
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凡在经开区社保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 均由经开区社保机构统一发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从业人员所在企业分别记载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手册》登记每年登记一次,登记后须由职工签字认可,社保局每年审核一次。《手册》是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