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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如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1、服务对象:土地受让人 2、办理程序: ⑴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 ⑵ 宗地测量 ⑶ 地价评估报告书 ⑷ 土地受让单位提交用地申请; ⑸ 国有土地出让审批(市人民政府); ⑹ 签订宗地出让合同 ⑺ 颁发土地出让批准通知书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3室 5、受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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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1、服务对象:土地登记申请者 2、办理程序:土地登记申请者填报提交所需资料,经土地分局或测量单位进行地籍调查,政府领导或授权局领导进行权属审核合格后, 由土地分局经办人颁发<<土地使用证>>。 3、需报文件: ⑴ 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 ⑵ 土地出让批准通知书 ⑶ 土地出让金收费收据(复印件) ⑷ 指界授权委托书(土地登记者填写)或变更地籍调查表(土地分局提供) ⑸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⑹ 法人代表委托证明书 ⑺ 契税完税证明 ⑻ 相关建设用地资料 4、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5、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3室 6、受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7、联系电话:0871-7275012
(三)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1、服务对象: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的受让方 2、需报文件: ⑴ 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⑵ 土地使用证 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⑷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⑸ 转让地块宗地图 ⑹ 合同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⑺ 各项税费土地增值税收据(复印件) ⑻ 权属界址点成果表(图) ⑼ 地价评估报告(具备地价评估资格); ⑽ 其他有关资料;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3室 5、受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2
(四)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
1、服务对象:土地抵押人和土地抵押权人 2、需报文件: ⑴ 土地抵押申请书(填写); ⑵ 土地使用证 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⑷ 土地抵押借贷合同 ⑸ 抵押地块宗地图 ⑹ 合同双方法人身份证明书 ⑺ 地价评估报告(具备土地评估资格); ⑻ 其他有关资料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13室 5、受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2
(五) 如何申办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1、服务对象:用地单位及企业 2、需报文件: ⑴ 向市规划办的申请报告1份 ⑵ 填写<<规划用地许可证申请表>>1份 ⑶ 项目计划批复1份 ⑷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用地变更通知及附图(复印件)1份 ⑸ 一般情况下顶目用地不小于5亩的(重要地段不受规模限制)应提交: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复印件)1份 ⑹ 1/500测绘印刷地形图七份 ⑺ 需办理出让转让手续的用地,应提交市工地局出让协议(草案)(复印件)l份 ⑻ 涉及房地产开发的用地,应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3
(六) 如何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服务对象:建设单位或企业 2、需报文件: ⑴ 向市规划办的申请报告1份 ⑵ 填写<<建设工程方案审批表>>l份 ⑶ 项目计划批复1份。 ⑷ 规划用地许可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复印件)1份 ⑸ 一般情况总图用地不小于5亩,应提交规划设计批复及总图和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建设定位图、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型公共建筑应提交建筑表现图或模型说明书 ⑺ 以下几个条件之一应审批建设工程方案: ①建筑面积大于4000M2 ②城市重要地段,对城市规划影响较大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3
(七) 环境保护审批管理程序
立项环保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环保设施验收-->环境监测、监理
(1) 立项环保审查
1、建设单位需报送: ⑴ 项目建议书; ⑵ 生产工艺流程图; ⑶ 特殊污染源处理措施; 2、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查批准;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3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1、建设单位需报送: ⑴ 立项批文; ⑵ 厂区平面布置图; ⑶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说明书); ⑷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 ⑸ 主要设备清单; 2、具备资格的单位填写报告,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查批准;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3
(3) 环保设施验收
1、建设单位需报送: ⑴ 验收报告; ⑵ 验收申报表; 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⑷ 验收监测报告; 2、开发区环保分局组织验收;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013
(八) 建筑工程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管理-->返退三项费用-->工程竣工备案证书
【1】工程项目报建
1、服务对象:建设单位 2、需报文件: ⑴ 立项批复文件 ⑵ 用地批准通知书 ⑶ 规划用地许可证 ⑷ 银行资金证明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340
【 2 】 工程项目招投标
1、服务对象: 2、办理程序: ⑴ 申请书、申请批准招标 ⑵ 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标底 ⑶ 发布招标公告 ⑷ 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⑸ 发放招标文件 ⑹ 接受投标文件 ⑺ 开标、公布标底 ⑻ 评标、决标 ⑼ 发中标通知书 ⑽ 商签合同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340
【 3 】 如何申办施工许可证
1、服务对象:施工单位 2、需报文件: 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 规划红线图 ⑶ 土地使用证 ⑷ 工程施工合同 ⑸ 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人员 ⑹ 开工报告 ⑺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⑻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⑼ 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340
【 4 】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监督内容 ⑴ 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件等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⑵ 参与工程图纸交底或会审; ⑶ 按照监理单位分阶段(如基础、主体等)的监理结论进行抽查; ⑷ 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会检、负责协调质量纠纷; ⑸ 审查技术和质量资料; ⑹ 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⑺ 发工程竣工备案证书; 2、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站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⑴ 设计图纸(竣工后可归还建设单位)、水文地质报告(查阅)及图纸会审纪要各一份; ⑵ 建筑施工许可证(查阅); ⑶ 合同或协议(查阅); 3、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和竣工交验时向监督站提供下列资料: ⑴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⑵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有关洽商纪要; ⑶ 工程竣工档案中的技术和质量保证资料; ⑷ 重大质量事故会检、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记录; ⑸ 竣工图; ⑹ 竣工验收证明; ⑺ 中标通知书; 4、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5、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6、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7、联系电话:0871-7275340
【 5 】 返退三项费用
1、服务对象:施工单位 2、需报文件: ⑴ 退费申请书; ⑵ 收费单据(复印件); ⑶ 竣工验收证书; ⑷ 工程决算书; ⑸ 供应散装水泥料单; ⑹ 供应新墙材合同、料单;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340
【 6 】 工程竣工备案证书
1、服务对象:建设单位 2、需报文件: ⑴ 工程施工许可证; ⑵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⑶ 勘察单位对基地及处理的验收文件 ⑷ 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部分认可文件 ⑸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编写) 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编写) ⑺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编写) ⑻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⑼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意见 ⑽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⑾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⑿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⒀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分局 6、联系电话:0871-7275340
(九) 监察大队办事程序
一、办件程序
(一) 道路挖掘许可证
1、办理程序: ⑴ 申请单位和个人持规划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相关设计平面图,向大队路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⑵ 填写统一格式申请表; ⑶ 路政人员现场勘察,提出意见; ⑷ 申请单位报公安交警部门签署意见; ⑸ 返回后交费,发证; 2、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3、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6、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二) 占道许可证
1、办理程序: ⑴ 用户提出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申请表; ⑵ 路政人员现场勘察,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 ⑶ 收费用、发证。 2、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3、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6、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三)建筑材料、渣土运输通行证
1、办理程序: ⑴ 区内施工单位持回填土业主单位证明及相关资料提出申 请; ⑵ 报明运送路线、施工期限、运送时间; ⑶ 交纳押金及工本费后核发"通行证"; 2、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3、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6、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四) 户外广告牌设置许可证
1、办理程序: 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按照经开区形象工程规划方案(具体与经开区物业总公司联系)、持《户外广告登记证》报大队审核。 2、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4、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5、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五) 标牌、路牌设置许可
1、办理程序: 填写《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标牌申请表》;经审核,许 可设置。 2、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4、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5、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六) 施工许可证
1、办理程序: ① 申请人持以下又件: ⑴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⑶ 施工平面图 ⑷ 中标通知书 ⑸ 建设施工合同 ⑹ 施工条位资质证书 ⑺ 委托质量监督手续 ⑻ 新墙村 、劳保费用交纳手续;向监察大队提出申请。 ② 持"规划验线证明"茂"文明施工责任书"; ③ 核发"施工许可证"; 2、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3、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6、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七) 规划验线证明工作
1、办理程序: 建设住位持规划部门核发的"二证一书"及规划定位图,提出申请,由大队办公室登记并督促规划监察人员三日内进行现场验线工作或作出答复。 2、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4、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5、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八) 文明施工责任书
1、办理程序: 开工前由建设、施工单位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大队审验合格后,签订"又明施工责任书"。 2、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4、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5、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二、办案程序
(一)简易程序
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执法人员在场两人以上,可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监督执行。
(二)一般程序
1、办理程序: ⑴ 执法人员两人以上在场,填写"违法、违章现场记录"、"接受检查通知书"或"违章通知书",并立即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⑵ 对需要连立案查处的、填写"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经批准立案后,承办人进行现场勘察、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作详细笔录; ⑶ 承办人对承办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案件调查报告书",履行报批手续; ⑷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处罚形式,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 ⑸ 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⑹ 监督其执行处罚决定; ⑺ 最后将案件全部材料制作归档; 2、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3、办公地点: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4、受理部门: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大队 5、联系电话: 0871-7275029
(十) 办理各类用电业务的主要程序
(十) 办理各类用电业务的主要程序
1、服务对象:用电单位、企业及客户 2、办理各类用电业务的主要程序: ⑴ 办理新装、增容用电的申请: ① 填写《电力(或电光)客户用电登记表》办理增容需持电费收据; ② 营业员受理客户申请后,由业扩勘估人员答复客户到现场勘查日期; ③ 高压客户:办理申请报装容量在5000kVA以下20天内(5000kVA及以上30天内)答复供电方案,方案经确定,由客户到营业厅交纳贴费; ④ 低压客户:受理申请报装7天内答复供电方案,方案经确定,由客户到营业厅交纳贴费; ⑤ 由客户与昆明供用电技术服务中心签订设计、施工合同; ⑥ 由客户到营业厅办理交纳电能表保证金、电费保证金; ⑦ 送电时间:低压客户5天内装表送电;高压客户10天内装表送电; ⑵ 办理其它杂项业务的申请: 办理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过户、改类、销户、改压、临时用电(不装我局计量装置)等用电业务时,客户需携带近期电费收据等有关资料,直接到所辖营业大厅办理有关手续。 3、受理部门:昆明供电局 4、联系电话:3121118
(十一) 办理用水业务的主要程序
1、服务对象:用水单位、企业及个人 2、办理程序: ⑴ 填写供水管道申报表(到建设局领取); ⑵ 后续程序到自来水营业厅办理; 3、服务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 4、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5、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及云南自来水公司 6、联系电话:0871-727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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