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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局办事程序           ★★★
国税局办事程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一)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

1、服务对象:从事生产和经营的纳税人;
2、办理程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须向税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租房协议书复印件;
(4)办理税证申请(打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进区批复(原件);
(8)昆明市国税局征管处《同意办理税证批复》(原件)。
4、承诺办理时间:我局承诺自正式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登记和税务变更手续;30个工作日完成税务注销手续。
5、收费标准:办理登记、变更及注销中,免收一切手续费及办证工本费。
6、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办公地点: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税务登记厅
8、受理部门: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分局
9、联系电话:0871-7277634

更新时间:2008-5-29 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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