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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云南省即将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和认定工作         ★★★
国家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云南省即将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和认定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彩龙中国网 点击数:
  2008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了区内外企业所得税,而将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倾斜到国家需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其他类型的优惠政策基本全部取消。2008年4月14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机构及认定条件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各省如何贯彻实施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成为近期企业十分关注的焦点。我局在刚刚结束的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培训会上获悉,近日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启动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和认定工作。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认定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修改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提高了认定标准,认定条件强调独立知识产权,细化了研发费用的比例并规定在我国境内研发费用的最低比例,严格了认定的程序和提交资料,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管理和惩罚措施。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使全国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认定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并建立了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权责分离,监管与操作分离,使认定企业和享受相关政策同步实现。

  云南省组建了由省科技厅龙江厅长为组长,省科技厅徐宝明副厅长、省财政厅胡芩菩副厅长、省国税局李杰副局长、省地税局王兵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审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挂靠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全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等工作。企业申报须登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各州(市)和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我局将和财政分局、国地税分局一道按照省科技厅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和复审相关工作,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发展。
更新时间:2008-7-30 14: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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