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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召开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工作会         ★★★
经开区召开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工作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根据昆明市“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对主城建成区内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进行重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创建领通〔2008〕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创两争”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有效地清理及整治辖区内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杂乱无序,脏乱差等现象,经开区“创卫”指挥部于2008年8月19日下午14:00分召开经开区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工作会。

  会议由经开区“创卫”办主任倪磊主持,传达了市“创卫”办8月14日会议精神,特别指出此项整治工作已列入“创卫”考核内容,各区必须按时限完成,市里面9月份开始执行问责制。

  管委会主任助理李伟强调,昆明主城区控制范围内,经开区已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夜市摊点进行重点整治必须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治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职能部门管理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最后,“创卫”办主任倪磊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农贸市场:已达标市场,由工商分局列出名单,督促主办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不达标及要拆除的农贸市场,周边老百姓切实需要的,新建农贸市场,由经发局牵头,工商、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和阿拉乡政府配合办理手续。

  二、占道经营市场:由城管局和工商分局做好协调工作,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占道经营市场附近设有农贸市场的,采取引摊入市的方法整治,对不具备引摊入市条件的流动占道经营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3、夜市摊点:由城管局负责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引摊入市的方法,对不入夜市摊点的坚决取缔。
更新时间:2008-8-25 1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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