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就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职。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工委、管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办公室履职能力。
二、优质服务,务实高效。
1.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2.建立健全办公室“宾馆式”服务流程,全面实施“宾馆式”服务;
3.按照“当日文当日办、当日事当日结”的原则,认真做好文件流转管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和文稿起草的质量,发挥党务、政务参谋助手作用;
4.切实履行督查督办和信访工作职责,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5.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接待、会务等工作,提高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客商、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政务公开,便民利民。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公开;
2.建立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向政府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受理咨询电话:
四、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1.遵守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各种行政办公用品及服务;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行政经费开支;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办公室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李丕方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人事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人事劳动部门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依据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办理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由审批改为备案,资料齐备的,当即办理。
2.办理往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改派就业,由审批改为备案,资料齐备的,当即办理。
3.办理在职人员工作调动,资料齐备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4.接收、转出人事档案,由审批改为备案,资料齐备的,当即办理。
5.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初级职称,由审批改为备案,资料齐备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6.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料齐备的,三天内审核上报。
7.依据人事档案出具相关证明,事由明确的,当即办理。
8.为引进人才办理落户、补(换身份证),资料齐备的,三个工作日天内审核报派出所。
9.办理企业员工社会保险业务,资料齐备的,当即办理。
10.劳动执法年审,由初审改为终审,资料齐备的,当即办理。免收执法年审资料费。
1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审核,由初审改为终审,数据真实、准确的,当即办理。
12.企业与员工产生劳动争议,自接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进行调查调解。
13.企业员工发生工伤,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三十天内提出工伤认定意见。
14.取消企业工资总额备案;
15.将企业员工的正常退休由审批改为备案;
16.取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本费。
17.继续对人才服务实行“零”收费。
18.免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19.认真监督、管理、使用好社会保障基金。
二、坚持政务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全面公开人事劳动局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按照省、市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内部管理事项;公开并加大宣传涉及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职能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事业单位人员补充招聘、军转干部接收安置、职称评审、教育培训、人才流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人事信息、简报、工作动态;全局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行首问首答,对到局里办事的同志,第一个接待人员,如属本人工作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解答的问题,应负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或解答,如本人不能办理或解答的,必须将来人引导到相关处室,找到相关人员接待办理,不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人事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纪律,在事业单位人员补充招聘、职称评审工作中,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在人才流动、人事调配工作中不安插亲友、不违规操作、不谋取私利;在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中,严格执行安置政策,不违反政策规定;在执行工资政策中,坚持标准,不走样、不违规。
四、强化内部管理,保障措施落实。
严格执行上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努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强化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构建“阳光人事”,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李伟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
3.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不把行政处罚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
4.不违反规定到企业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或擅自使用、损毁被扣押的财物。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绝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或摊派,不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让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优质高效
1.严格执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把备案、审核、审查变为审批或变相审批;不擅自增设前置性条件,增加审批难度;不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再造项目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和办证事项都进入政务中心,做到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4.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四、政务公开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如实公开。
2.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电话,并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向政府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田兵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就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方面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依法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不违反规定到企业搞各种增加企业负担的活动。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政务公开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我局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项目内容、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如实通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我局公告栏公开;
2.建立勤政廉政公示制度,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承诺。
三、优质服务方面
1.按照“亲和、便捷、高效、规范”的原则,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能力;大力倡导“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
2.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强化专业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对外商企业设立及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四、廉洁从政方面
1.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权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向行政相对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刁难和索、拿、卡要,不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政的宴请,不向行政相对人拉广告、赞助或摊派,不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让行政相对人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局的反腐倡廉建设。
五、保障措施方面
1.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对行政相对人、投资者有问必答、有件必办、真诚服务、诚实守信,做到事事有结果;承诺事项和时限认真兑现,说到做到,言而有信;
2.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受理咨询电话:0871-7275011;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杨斌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就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杜绝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规范行政行为。
二、廉洁从政。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优质服务。强化专业素质,提高业务能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热情耐心细致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不推诿、不搪塞、不拖拉,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四、政务公开。依法实施政务公开,在办公场所公开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服务电话、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五办作风。
五、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建立最严格的问责制度、最严厉的限时办结制度和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度;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刘沛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在依法行政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在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管理相对人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办理的理由。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在办公区设置专版,在窗口提供告知单,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审批要素,做到便民、利民。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在收费事项方面。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的规定,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四、在优质服务方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和首问首办责任制,及时受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请求,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等五办作风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对不予受理的,依据政策规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五、在廉洁从政方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六、在保障措施方面。强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据《公务员法》、《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刘军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方面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坚持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决策制度,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不把行政处罚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
3.不设收费项目,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二、政务公开方面
1.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将我局行政执法类别、权责、办事程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向社会作出的政务公开承诺。
三、优质服务方面
坚持公正执法、廉洁从政,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和首问首办负责制,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的服务宗旨,不借故刁难、拖延、索拿卡要。
四、行政审批方面
根据市政府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区安监局涉及的行政许可及审查事项有以下六大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申领,审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非煤矿山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核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审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4、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5.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的申领,审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6、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五、责任追究方面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群众投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置投诉举报电话:0871-7275728,受理投诉的办理反馈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施杰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优化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经开区法制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制局职责和管理权限。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
2.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三、优质服务
1.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严格遵守开发区管委会向社会作出的政务公开承诺;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咨询电话: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0871-7275001;监督电话: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0871-7275728。
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阳光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法制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如实公开。
3.工作中坚持举止文明,说话和气,对来我局联系工作、办理有关事项的单位或个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四、责任追究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张静梅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优化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方面
1.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市财政下达的预算。
2.组织协调开发区国、地税等相关征收部门,保证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3.严格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财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实施处罚时必须出具合法手续。
二、收费事项方面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优质服务方面
1.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认真办理。凡按政策规定可以办理的事项,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暂时不能办理或与政策规定不符合的事项,及时向办事人员作出解释。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缺岗、不离岗、不串岗,不推诿、不扯皮。
3.凡办理的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四、廉洁高效方面
1.严格遵守政纪法规,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卡、拿、要、报;不参加可能对于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2.在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后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反馈投诉人。凡投诉属实的,对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7275728。
3.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财税法规政策、部门职责、资金审批依据和程序、工作纪律等一律予以公开。
五、保障措施方面
我分局将按照上述承诺事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办理业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保障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杨家荣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优化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2.严格禁止违法违规委托或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
4.严禁违反规定到企业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或摊派,不准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准让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优质高效
1.严格执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准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把备案、审核、审查变为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准擅自增设前置性条件,增加审批难度;不准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科学、高效确定项目审批流程。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3.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4.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四、政务公开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全数如实公开;
2.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电话,并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陈郁锋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2.不得违法违规委托或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
4.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不允许把行政处罚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
5.不得违反规定到企业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或擅自使用、损毁被扣押的财物。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或摊派,不准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准让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高效理政
1.严格执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准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把备案、审核、审查变为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准擅自增设前置性条件,增加审批难度;不准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再造项目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和办证事项都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4.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5、承诺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结:(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定;(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5)费用减免审核。
四、政务公开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2.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电话,并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向政府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严格遵守本单位向社会作出的政务公开承诺。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黄国伟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优化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2.认真落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
4.不违反规定到企业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不使用、损毁被扣押的财物。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绝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或摊派,不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让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审批高效、服务优质
1.严格执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不搞变相审批;不擅自增设前置性条件,增加审批难度;
2.认真贯彻落实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再造高效快捷的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审批;
3.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4.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四、政务公开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凡是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如实公开;
2.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电话,并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向政府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严格遵守本单位向社会作出的政务公开承诺。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杨仕昌 二〇〇八年四月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税务涉税事宜方面
(一)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即时办结事项如下:
1、税务设立登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受理,次日办理)
2、变更登记;
3、纳税申报(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税);
4、发售发票;(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认证。
(二)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经主管税务机关下企业实地核查的次日起,限时办结事项如下:
1、代开发票、办理票管员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超限量购买发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税务行政审批方面
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经主管税务机关下企业实地核查的次日起,限时办结审批事项如下:
1、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征、免税相关事宜的审核认定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2、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统一发票限购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征收增值税预征结算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子系统)审批、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5、延期申报审批、延期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审批、增值税减免税审批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6、延期缴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呈报上级审批。
7、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审核(预审、初审)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8、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权限内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权限外的三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审批。
三、行政事业收费方面 严格执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的收费公示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四、优质高效服务方面 在办税服务厅实行流转税征期局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积极推进网络申报工作,拓宽申报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及征纳双方共同签订的《廉政公约》,在办公场所设置税务监察和税务案件举报信箱,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反馈办理情况。监督举报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 王昆 二○○八年四月 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优化我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到经济分局办理涉税涉费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税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指引。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纳税人到经济分局办理税务开业登记,在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经济分局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日压缩至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属县级审批权限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资料齐全的,受理当天核发《发票领购簿》并发售发票;延续领购发票且不超过核定种类、数量的,受理当天办结;纳税人到经济分局代开发票,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并依法缴纳税款、发票工本费的,受理即办。
三、落实“一站式”服务制。按规定由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办理;凡需要上级地税机关或内部多个部门办理才能完成的事项,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经济分局内部传递完成,并书面告知纳税人本级的办结时间。
四、推行公开办税制。经济分局向社会公开:纳税人涉税办理事项指南;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定额核定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等税务行政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经济开发区内各纳税户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1-7275728。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刘仕信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优质服务方面
1.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和回访制度;
2.缩短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办结;对经开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凡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发照,其余材料后补;
3.我局对所有来办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实行八项服务,即:代理服务;承诺服务;延时服务;予约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协调服务;
4.对经开区管委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企改制,“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在办理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前,可先行申请“筹建”登记,解决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
5.凡到开发区投资企业,在符合环保条件下,只要不违反法律或是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一律开绿灯,放开、放宽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登记事项;取消“暂住证”、“职业证明”、“房屋产权证”等的限制,真正降低“门槛”;
6.允许到我区投资的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注入),并允许企业跨行业、跨项目、跨经营范围开展经营;
7.对到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若出现有关卫生、环保、消防、土地、规划等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我局主动与上述部门协调联系,绝不推诿扯皮;
8.为把服务企业真正落到实处,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没有双休日、节假日的限制,只要企业需要,任何时候都能到企业上门为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全体人员手机保持开机畅通;
9.建立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联动和延伸服务机制。
10.凡到我区投资的企业只要属于我局工商登记范围权限的,我局登记人员为其实行注册登记“宾馆式”服务;
二、依法行政方面
1.严格依据法定的条件、程序、权限和范围以及市工商局、管委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市政府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3.严格执行市工商局直接授权登记制;
4.所有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把“案费证照”环节,杜绝“吃拿卡要”;
2.成立督察工作小组,对承诺事项严格督察,实施结果倒逼;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
3.积极推行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
四、其他方面 1.改进和完善“宾馆式服务措施”;
2.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创建活动;
3.在行政执法中,引入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
4.利用昆明商标信息库,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企业增强商标发展意识;
5.维护辖区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
6.个体工商户登记下放到辖区工商所。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刘超 二〇〇八年四月
昆明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安分局职责和管理权限;
2.不得违法违规委托或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行为;
4.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不允许把行政处罚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
5.不得违反规定到企业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或擅自使用、损毁被扣押的财物。
二、廉洁从政
1.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或摊派 ,不准向投资者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设备,不准让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亲友报销各种费用;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4.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保留收费项目的13大项,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优质高效
1.严格执行《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不准擅自设置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把备案、审核、审查变为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准擅自增设前置性条件,增加审批难度;不准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局和管委会要求,凡是能进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全部进入,分局对现有的审批事项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再造项目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和办证事项都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心、所有手续进中心,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同时做到文明、周到、耐心、细致、特事特办,全程服务,使审批程序无障碍、审批无阻力,审批时限全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3.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昆明市公安局民警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办、当天事情当天办的原则,大力推行“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
四、警务公开
1.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凡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警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安行政执法责任,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标准、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和“警务公开”,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2.建立公安分局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公开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电话,并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按照不同责任事项、不同层次向社会公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3.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警务信息公开申请;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监督电话:0871-7275728。
4.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向社会作出的警务公开承诺;
5.落实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逐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张国良 二○○八年四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优化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就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二、严格行政许可。属于市局授权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按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许可事项,一律即时办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所有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都按经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规定收取。严格票据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罚没款罚缴分离。
四、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手续、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
五、优质高效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外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文明用语、细心询问、耐心解答、及时办理,让办事者期望而来,满意而归。要求办理的事项,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本局的办事人或打电话咨询,首问责任人须在职责范围内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事项,解答政策咨询。对不涉及部门经办的业务,须告之并引导到具体办事部门。
七、禁止重复、交叉到企业进行检查抽查。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进行,严禁重复、交叉到企业检查抽查,能合并检查抽查的项目要一并进行。
八、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八条禁令”、“五公开”、“十不准”、“十要十不要”。
九、及时受理服务承诺投诉举报。对群众、企业的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反馈;咨询电话:0871-7262422、0871-7260332,监督电话:0871-7275728。对服务承诺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建立严格的违诺问责制度。对违反上述承诺者,一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施挂牌上岗、投诉查处、违纪下岗,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
承诺人:冯平 二○○八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