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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3年度国家质量免检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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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3年度国家质量免检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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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昆明市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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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质监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度开展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类别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望符合免检条件的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 2003年度开展免检产品类别
(一)延续2002年度已公布的13类产品:水泥、吸油烟机、羊绒衫、乳粉、食用植物油、灭菌奶、涂料、陶瓷地砖、铝合金建筑型材、木地板、电饭煲、电风扇、DVD视盘机。
(二)2003年度新增加的19类产品:方便面、旅游鞋、服装、自行车、化妆品(护肤用品、洗发护发用品)、液体洗涤剂、照明设备(照明灯、照明灯具)、日用陶瓷、卫生洁具、水泵、农地膜、建筑玻璃、塑料管材、无缝钢管、热氧盘条、电线电缆、电动机、纸张、阀门。
二、 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积极
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培训材料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编写的专门教材(《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为准。凡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的单位,不得开展免检培训工作。
(二)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免检工作不收费的原则,在免检工作的全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于6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四)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负责2003年度免检工作具体问题的解释。联系电话:(010)82262221 联系人:市场准入处 王海东
附表:《2003年度免检产品具体品种及产量产值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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