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成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热 ★★★ |
|
| 关于成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
| 作者:昆明市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
各办、局、室、部、总工会,驻区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进区企业:
为依法行政妥善处理经开区企业劳动争议纠纷,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经开区快速、稳步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市政府18号令所赋予我区的管理权限,经9月23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经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主任:李伟(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副主任:李小礼(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闫 强(经开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陈郁锋(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张静梅(经开区法制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经开区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领导和监督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仲裁厅开展工作;负责聘任专职和兼职仲裁员,并对仲裁员进行管理。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
|
|
|
|
|
|
| 【字体:小 大】【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投资服务
|
|
|
|
投资项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