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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
关于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昆明市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试行)

非公有制经济在开发区的经济发展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中,非公经济企业约占86%,非公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开发区整体发展的大局。为全面推进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省、市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宪法》确定的适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具活动力的经济成份。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全面推进开发区建设,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不断消除对非公经济的偏见和歧视等不正确认识,营造有利非公经济发展的氛围和外部环境。在开发区对进区非公有制企业一律实行国民待遇,对待非公有制企业与对待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一视同仁。

二、非公经济企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政策许可,符合开发区发展方向,都可以申请进入开发区发展。开发区为各类不同经济类型的进区企业提供公平统一的竞争平台。在开发区范围内,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的领域,同样允许包括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型非公企业经营。积极拓展非公经济在服务贸易的业务范围。

三、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开发区基础和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开发区规划,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网络等管网,标准厂房等基础性的建设,文化娱乐设施,公共卫生、学校、医院、商场等社会服务设施,均采用公开引资信息及公开招标等方式,鼓励非公经济投资并积极参与经营权、股权的竞争,单独或合作经营。

四、支持和鼓励非公参与开发区内的国有企业的改革。非公经济资本可以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收购、股份制等各种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开发区对非公经济参与国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务、行政审批等各方面的支持。

五、支持和帮助非公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鼓励非公企业加大研究开发和创新力度,鼓励从事高科技研究、开发、及产品的生产、经营。积极协助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认真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开发区设立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开发区科技创新园为高新技术企业入园给予积极的全方位服务。

六、积极引导非公企业拓展市场。鼓励非公企业实?quot;走出去"战略,支持有实力的非公企业到境外开展经营与合作,支持企业产品出口,走向国际市场。为非公有企业提供"走出去"的相关服务。鼓励并帮助非公企业扩大国内外、省内外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交易会、洽谈会,为企业提供优惠的交流平台。发挥政府信息职能,充分利用开发区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政策和各行业相关信息,适时公开开发区各类信息,为企业提供招商、引资、营销产品、市场、广告等信息服务,拓展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渠道。

七、不断深化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于企业的效率。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和公开办事程序,对进区项目的立项、环保、规划、土地、建设、工商、税务等工作进一步简化的程序;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国家、省、市已明令停止或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行审批。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对项目一律不进行前置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除省、市有明确规定并必须上缴到市以上部门的合法合理收费外,一律实到零收费制度。合法收费一律开具正式发票。开发区的招商、建设(包括环保、规划、土地)、劳动人事、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治安等各窗口部门一律实行"首问责任制",制定"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其具体内容。充分利用开发区政府网站,开展网上审批工作。
开发区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政策公告制度,并一律在开发区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八、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兴办各种中介机构,发展中介服务业务,为便利非公企业进区和发展,积极发展中介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建立有效的中介服务制度和体系,把不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事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办理。中介组织可以代企业办理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的所有审批手续,并提供咨询服务。中介组织实行有偿服务。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逐步扩大包括会计、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服务范围。今后凡是中介组织能够承担的社会职能,都要由中介组织去承担。

九、切实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非公经济企业在开发区内的合法经营权,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享受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待遇,依法保护其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到非公企业就业。非公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资格评审等,均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视同仁。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保护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严格规范对企业的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禁止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强迫非公企业参加各种捐赠、赞助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向非公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禁止向非公企业强制摊销各类产品和强制企业征订各类刊物。未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到非公企业进行各类检查、评议活动。未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区内任何行政机关不得组织非公企业参加有偿收费性培训活动。
开发区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依法收取费用、依法执行罚款,必须开据正式票据,并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将收罚的款项全部上交财政。各部门不得私自使用收罚所得款项。

十一、对企业实行行政处罚必须先行告知。各行政执行部门都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依法办事的指导,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违法行为。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要在认真教育的基础上依法执行处罚。执法活动必须遵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建立多渠道受理非公企业投拆和求助机制。开发区政府网站设立反映企业各种要求、信息、投诉的信箱,向社会公开;实行电话、网络、书面、信访等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及非公企业对开发区工作、各机关工作及工作人员的作风等各方面提出批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定期不定期非公企业座谈会制度,走访企业制度,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企业投诉和求助信息反馈制度,对非公企业投诉,要有诉必应;对求助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尽力给予信息反馈。

十二、切实加强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确保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社会评议开发区机关各部门行风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要把各职能部门的履行职务工作、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纳入对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内容。全体机关公务员和部门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公正廉洁办事,尽职尽责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对机关公务员和部门工作人员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教育和纪律约束,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纪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外,部门领导要向管委会做出检查。

十三、进一步加强对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要把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纳入开发区管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管委会每年要分析二次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妇女组织及行业协会在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发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管委会及各主管单位关于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自觉提高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的自觉性,推进开发区非公经济的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新时间:2003-9-30 9: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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