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驻区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各进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全体公民及自然人:
根据《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昆明市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办理规程》的规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受理机关,管委会指定经开区法制局为具体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部门,现将经开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部门的办公场所、投诉电话等通讯方式向社会公布,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投诉。
行政投诉案件受理机关: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1、403办公室
投诉电话:7275001、7276331 传真:7275001
通讯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路1号管委会大楼403办公室(邮编:650217)
注:《昆明市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办理规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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