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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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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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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驻区机构、有关乡镇、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进区单位:
“5.12”大地震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人民政府相继发出了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紧急通知,做好抗震救灾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把抗震救灾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结合起来
各单位应以此次地震灾害为戒,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对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要加强巡回检查、跟踪监控,加强对抗震设防状况的核查,发现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规定、标准的,要认真进行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加固设防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要把抗震救灾工作和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工作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强化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监控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系列通知的精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施设备、人员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目前雨季即将来临,尤其要加强对河道、水库、非煤矿山、施工现场、危险路段等场所的巡查,防止发生垮塌和可能引发的泥石流灾害;要加强对水电和输油气管线的检测,检查阀门、压力容器等有无破损、泄漏,防止管线遭受破坏,引发次生事故。
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和机制,建立小企业与大企业、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做到科学施救。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特殊条件下的应急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事故一旦发生,能迅速及时展开有效的救援行动,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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