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9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具体报考条件为: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考试报名
省级单位(含昆明市)考试报名地点:昆明市穿金路197号,云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电话:0871-5108449。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6月13日,逾期不再报名。
州市考生报名请直接与当地统计局联系。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不得延后。
到省统计局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原件一张(须经单位盖章),并交近期半寸(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原件。
四、考试费用及考试用书征订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收费〔2007〕558号),2008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考试用书请在报名时一并办理征订手续。在省统考办报名的考生,考试用书请于7月10日左右到省统考办领取。
五、考试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请于10月9日—17日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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