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区企业:
经2008年5月12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同意印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补充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人事劳动局联系。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服务△ 补充规定△ 通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补充规定
为加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昆发〔2008〕10号)精神,按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办法(试行)》(昆经开办〔2005〕32号)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全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工作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指区内注册并且纳税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或高技能(技师)以上人员。
二、建立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快速通道。对企业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突破所有制、行业、部门和地域的限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考察合格,其进区手续将给予高效、便捷的办理,并且继续实行“零”收费。
三、因原工作单位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而造成辞职、离职的,在个人和接收单位提供必要有效证件、资料的情况下,经审核批准的,由经开区重建人事档案,承认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
四、优先办理落户和补(换)身份证。
五、区内注册企业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能转移的,由经开区设立的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补缴个人缴纳部份养老保险。
六、进一步完善博士人才申报补贴制度,实行“四个统一”。
第一、统一申报企业的必要前置条件。需出具的基本资料:企业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申报年度的纳税额证明。
实缴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不足500万,且年度纳税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5万的,可申报1人;实缴注册资本金500万以上、不足1000万,且年度纳税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5万的,可申报2人;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不足1500万,且年度纳税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25万的,可申报3人;实缴注册资本金1500万以上、不足2000万,且年度纳税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35万的,可申报4人;实缴注册资本金2000万以上,且年度纳税经开区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45万的,可申报5人。
超出上述标准的,按一定比例申报。
个人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引进人才审批表或经劳动部门审核备案的聘用合同、在该公司的任职文件等。
第二、统一申报和审批时间。企业申报博士人才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0日,管委会统一在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和审批。
第三、统一履职考核时间。为保证博士人才作用的发挥,提高博士人才补贴发放的严肃性、激励性,管委会统一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停发补贴。
第四、统一发放补贴时间。经开区管委会对企业聘用的博士人才发放补贴,只是起到一种导向和激励作用,同一人才的发放期为二年。对经过审批且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博士人才,其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
七、区内注册企业引进的硕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三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八、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试行补贴。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技能等级证书的各类人才,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且从事与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相符工作的,管委会试行“定员、定额”津贴制度,引导发放期为两年,滚动发放(已申报博士补贴或享受一次性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即:每年通过企业推荐、管委会考核审批、公示,按季发放10名高级工程师(每人每月150元)的补贴;按季发放10名技师(每人每月100元)、5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50元)的技能津贴。
九、加强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管委会选择一批“师资强、服务优、信誉好”的专业院校(培训机构)作为合作伙伴,积极为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参加学习培训和技能比赛提供服务。今明两年,计划重点在机械制造、生物制药、食品加工、印刷技术、电子技术等行业中开办高层次人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技能比赛,培养一批合格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经开区建立技能培训机构,改善经开区技能人才培训软环境。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参加经开区组织或推荐参加的学习培训和比赛的全部费用(不含食宿和交通),管委会承担50%。对获奖者,除按规定颁发证书外,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从2008年开始,设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连续两次获表彰者,由管委会组织安排疗养一次;对连续三次获表彰者,由管委会资助(30%)到国外考察学习一次。
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十一、发放《就医优惠证》。对在经开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的企业,其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由管委会发给《就医优惠证》。有效期内凭证到昆明市经开人民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惠:
1、门诊就诊免收挂号费,门诊(急诊)诊查费;
2、门诊就诊时,西药费、中药费、中成药费、治疗费、床位费、放射费、手术费、检验费、护理费等由就诊者全额支付后,于当年3月、6月、9月、12月的每月20日~30日凭交费发票(或复印件),医院按20%的比例给予报销;
3、持有省、市医保卡的就诊者住院治疗,出院后凭住院发票(或复印件),当年内第一次住院给予报销个人起付线720元,第二次住院给予报销个人起付线216元;
4、未参加省、市医保的就诊者住院治疗,出院后凭住院发票(或复印件),当年内第一次住院给予报销720元,第二次住院给予报销216元;
5、住院期间享受等级病房待遇。两年安排健康体检一次。
十二、在政治上积极关心。对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入党愿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及时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吸收先进分子入党。
十三、建立高效的人才交流机制。由管委会牵头,加强与重点高校和企业的联系,搭建一个有利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促进就业的“区、校、企”合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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