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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创卫”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我区创卫“七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和小诊所)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昆明市“四创两争”工作总指挥部下发的督查通知要求和《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卫攻坚年的相关决策和要求,强化经开区创卫工作中“七小”行业专项整治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快“七小”行业创卫整治达标工作,彻底扭转“七小”行业整治滞后的被动局面,确保“七小”行业整治工作2008830日前60%达标,930日前80%达标,1030日前100%达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谁整治”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切实把“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分别在经开区起步区、昆船片区、航天片区、云大西路片区、阿拉乡和洛羊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以规范“七小”行业单位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为重点,严查违法经营行为,全面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四、责任分工

明确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乡、街道办事处对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对市创卫指挥部负责。

阿拉乡:成立以乡长牵头的“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委会主任、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委会专兼职卫生专干和区卫生监督、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和经开区起步区、昆船片区、航天片区和云大西路片区“七小”行业的巡回监督检查和达标整治工作,并配备2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统一要求的创卫卫生整治标准,按要求制作、悬挂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书、承诺书、提示牌,建立规范台帐,完善卫生监督痕迹,并对各种卫生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村委会力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并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对不符合创卫标准要求的“七小”行业,加强整改或取缔,并做好对“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洛羊街道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牵头的“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办事处、社区主任、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检查员、社区专兼职卫生专干和区卫生监督、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七小”行业的巡回监督检查和达标整治工作,并配备2名以上的卫生监督员,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统一要求的创卫卫生整治标准,按要求制作、悬挂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书、承诺书、提示牌,建立规范台帐,完善卫生监督痕迹,并对各种卫生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组织协调社区力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并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对不符合创卫标准要求的“七小”行业,加强整改或取缔,并做好对“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办事处“七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卫生标准培训指导、检查验收,负责对有证、有照“七小”行业的卫生整治,纠正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负责本区乡(办事处)对“七小”整治进度等情况的信息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认真抓好除“七小”行业以外涉及创卫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的达标整治和创卫资料的备检准备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对“七小”行业的工商登记检查和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对无证照“七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取缔工作,区相关部门配合取缔无证照经营户。

市政市容管理处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七小”行业中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建设局(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七小”行业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按照《昆明市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污染滇池流域水环境的“七小”行业依法取缔,严厉查处餐饮单位的非法设置和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

公安分局:负责对“七小”行业中外来人口的管理,对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实施安全保障,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妨碍整治公务的行为。

五、整治方法与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从即日起至2008710

1、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我区“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伟(主任助理)

副组长:刘  军(社会事业局局长)

  :   沛(建设局局长)

  超(工商分局局长)

杨家荣(财政分局局长)

张国良(公安分局局长)

陈卫政(洛羊街道办事处主任)

  平(阿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磊(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马伍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长虹(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倪磊担任,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成。以上人员如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

2、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开展对整治工作人员的综合培训,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使其掌握《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整治标准》和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整治标准。

3、乡、办事处以社区或村委会为网格单位,对辖区内“七小”行业单位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不留空白,并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第二阶段:强化宣传指导,落实整治措施(20087112008731

经开区管委会以乡、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分别发布“七小”行业整治通告,按照网格化管理,分片区、分街道对“七小”行业经营户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发放“七小”行业相关整治标准及宣传资料,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指导下,要求“七小”行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完善硬件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全面抓好环境卫生和经营场所的保洁,建立健全台账资料,认真落实餐具、公共用品消毒管理制度,有全市统一要求的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书、承诺书、监督提示牌等相关内容和证照并悬挂上墙,无超范围经营和占道经营问题。

(三)第三阶段:强力集中整治,全面达标验收(2008811031

 “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严格整治标准,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整治行动,严格督促各“七小”单位限期整改达标;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求其“关、停、并、转”,对拒不执行的,由工商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依法吊销有关证照,确保辖区内“七小”行业的全面整治达标。

进度要求:2008815日前50%达标,831日前60%达标,915日前70%达标,930日前80%达标,1015日前90%达标,1030日前100%达标。

(四)第四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08111至国家验收组来昆检查)

1、“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七小”行业实施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技术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复查整改情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回潮。

2、通过综合整治,查缺补漏,巩固整治成果,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全面建立起“责任到区、分片承包;分片定责、门店到人;层层负责、定人定岗”的工作责任制。尤其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保证,使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圆满完成创卫整治任务。

(二)广泛宣传,统一步调。“七小”行业点多、面广,经营人员经济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高,情况非常复杂,经开区各创卫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不留宣传盲区,使业主皆知,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帮扶到位、协调到位、查处到位、验收到位,做到重和谐、不扯皮、不反弹、有亮点,确保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市与区之间、区与区之间、区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经开区“七小”行业整治办要在不同阶段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进行通报、曝光;并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五)保障经费,促进落实。为了更好地在全区强力推进“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经开区“创卫”办从创卫经费中统筹解决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所需各种经费,以保障本次“七小”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

(七)请各乡、办事处将整治推进表于每周四上午统一上报经开区“七小”整治办。

联 系 人:谭麟、陶东八

联系电话(传真):7275599

电子邮箱:kmjk-shs-08@163.com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4

 

 

附件:1、昆明市“七小”行业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一览表;2、2008年昆明经开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推进报表;3、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综合整治通告        4、致全市“七小”行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08-9-3 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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