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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水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
《排水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排水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一、行政许可内容
    《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排水许可证》
    1.
取得滇池流域建设项目定点意见书;
    2.
取得立项批文;
    3.
符合城市规划,取得规划部门对该项目审批意见。
  
(二)《临时排水许可证》
    1.
属建筑施工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
涉及行业管理的,需提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或行业经营证件。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五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五、申请材料
    l、排水许可书面申请(原件1份);
    2
、如实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表中增加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工商企业注册代码)(原件12)
    3
、填写电子申请表格1份(网上下载或窗口拷贝填写);
    4
、滇池流域建设项目定点意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5
、项目区位图一份(原件1份);
    6
、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7.
规划部门审批的申报项目规划用地及道路红线图(图纸比例1500)(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8.
由排水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经市排水行业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的排水接口方案图(原件1份)(方案图须用1500地形图原件绘制);
    9
、项目排水施工图(蓝图)一套,包括排水接口施工图、单体各层排水图,屋面排水图、排水系统图、排水总平面图,其中排水总平面图一份,排水总平面图电子版一份。
    10
、申请前1个月内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年检申请户提供。
    11.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资料。
   
二、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申报资料:
    l
、排水许可书面申请(原件1份);
    2
、如实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表中增加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工商企业注册代码)(原件12)
    3
、填写电子申请表格1份(网上下载或窗口拷贝填写);
    4
、项目区位图一份(原件1份);
    5
、市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临时排水方案的技术审查意见(原件2份);
    6
、 申报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施工排水户提供;
    7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餐饮排水户提供;
    8
、《车辆清洗美容装饰资质》(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洗车排水户提供;
    9
、申请前1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10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见附表)及其电子表格,该表格可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滇管局窗口免费领取、拷贝,也可上网(网址:http://172.30.20.1:2000)下载或者登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dianchi.gov.cn/zhengshu/DownLoad.asp)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受理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路46

联系电话:7275340    7266456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现场勘察及技术审查――审批――核发《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现场勘查及技术审查)。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
   
(二)《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方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年一次年审;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更新时间:2008-6-2 14: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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