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总额备案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企业工资总额备案。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98号) 2002.7.29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五、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表》。
七、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受理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路4—6号
联系电话:7265616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企业工资总额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登记——加盖备案专用章。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的,当即办理。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备案当年内有效。
法律依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备案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劳社〔2002〕98号) 2002.7.29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备案当年内可自主到开户银行提取工资。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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