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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毕业生就业备案           ★★★
应届毕业生就业备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应届毕业生就业备案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应届毕业生就业备案。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5]5号)2005.7.7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按国家招生计划统一招收的毕业生。

五、申请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登记证》(原件)。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七、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受理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路46

联系电话:7265616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企业提供与毕业生签订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备案登记——加盖劳动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印章——报云南省教育厅。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填写无误的,当即办理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备案当年内有效。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备案当年内可与所选择企业办理正式的就业手续。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更新时间:2008-6-2 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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