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正文
邮箱帐号: 密码: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服务协调机制的意见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服务协调机制的意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服务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为投资者和进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服务协调机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当前,开发区的投资软环境和办事效率总的来讲是好的,但也还存在办事拖沓、推诿的现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项目是开发区的生命线,良好的投资软环境是吸引项目的基础,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一环。每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都体现和代表着开发区的投资软环境。没有项目的发展,开发区就没有生存发展的空间。开发区的每一个项目都来之不易,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项目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改进和完善项目服务工作当作大事、要事来抓。


  二、加强领导和协调

  为加强对项目的服务协调,成立项目服务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委领导任组长,经济发展局、监察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进区项目在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项的协调和督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经济发展局负责。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服务工作,对项目服务工作负总责。项目相关手续、事项办理、推进的情况和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审批、信息交换、联合会商等办法,尽量为企业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建立服务引导和跟踪反馈制度

  1、对进区项目在开发区办理的有关手续和事项实行服务引导和跟踪反馈制度。由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进区项目的咨询、引导服务,跟踪项目各环节办理进程,协调相关问题。

  2、设立综合服务厅。综合服务厅为办事企业提供入门引导和服务,并对引导到各部门办理的情况及时全面掌握,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济发展局派员在综合服务厅进行引导服务。监察审计局进行巡视监督。

  3、各部门建立对外办理业务的业务负责人制度。各部门根据对外业务按块划分明确业务负责人。各部门的分块业务负责人应当由各部门的副职或内部机构的领导以上人员担任(人员较少的部门也可由业务主办人员担任),业务负责人设AB角。部门业务负责人作为引导服务与各部门的接口。

  4、企业进入综合服务厅咨询办理相关事宜由引导服务人员进行入门接待,涉及部门业务的由引导服务人员通知部门业务负责人,由部门业务负责人或指派业务人员到综合服务厅接待处理。设有服务窗口大厅的部门可由其服务窗口大厅直接处理。涉及业务交叉和前后衔接的应主动告知企业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对外服务优先和及时响应。各部门要按照对外服务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其他事务和工作要让位于对外服务,遇有综合服务厅的接待通知,部门业务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迅速到达综合服务厅。

  6、各部门要将经由引导前来办理手续、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向综合服务厅反馈。办结的,在当日向综合服务厅反馈。


  四、对项目服务明确责任和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纪律要求,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在为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办理其他事项时做到公开、公正、热情、周到、便捷、高效。各部门对企业项目服务的情况作为对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对企业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态度生硬、拖沓推诿、不按章办事的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昆明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试行办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更新时间:2008-5-31 17:30:19

【字体: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投资服务
投资项目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版权属于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Copyright(c)2006-2008 KDTDZ,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案05004517号